行政处罚

宁夏灵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政处罚案 银环罚〔2026〕035号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6.04.2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2026〕035号

案件名称

宁夏灵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政处罚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6年1月22日对宁夏灵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主要从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于2021年10月27日取得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灵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病死动物及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建设日处理病死动物及不合格食品60t生产线一条(生物发酵工艺),于2022年7月投产,2023年7月停运。2023年10月建设一条高温化制生产线,2023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已建成无害化处理车间、高温化制设备、生物质燃烧炉等生产设施,配套建有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除尘器、废气燃烧炉、污水处理车间等环保设施,项目未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已擅自投入使用至今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灵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81MA76K15845

法定代表人姓名

党志勇

处罚结果

罚款贰拾万元   

失信严重程序分类

一般失信信息

处罚生效期

2026/4/23

处罚截止日期

2027/4/23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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