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永宁县黑白花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项目”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 银环罚字〔2024〕010号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4.2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字〔2024010

案件名称

永宁县黑白花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项目”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4122日对永宁县黑白花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奶牛和肉牛养殖,其中,“奶牛养殖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于2001年开工建设,2013年完成建设,后于2020年开始从事肉牛养殖。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肉牛存栏量约640头,已建设污水储存池、垃圾储存池等环保设施,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养殖项目已擅自投入使用。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永宁县黑白花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64012105461151XH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国强

处罚结果

罚款贰拾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4/4/26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