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银川市兴庆区荣凯源清洁煤配送中心露天堆放煤粉案 银环气罚字〔2024〕011号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3.1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气罚字〔2024011

案件名称

银川市兴庆区荣凯源清洁煤配送中心露天堆放煤粉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4111日利用无人机对银川市兴庆区荣凯源清洁煤配送中心进行巡查,发现该单位院内几处区域露天堆放物料,执法人员进一步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煤炭及制品销售,虽已建设全封闭式储煤库,但在厂区北侧院内、东侧、西北角均露天堆放干燥煤粉,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的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市兴庆区荣凯源清洁煤配送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40103MA76CBPXXE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肖红艳(经营者)

处罚结果

罚款壹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4/3/19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