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银川聚尚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案 银环罚字〔2023〕035号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3.11.0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字〔2023035

案件名称

银川聚尚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3821日,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万亩奶牛生态养殖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废水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总排口废水监测项目中化学需氧量浓度值为363mg/L(标准限值为50mg/L),氨氮浓度值为56.8mg/L(标准限值为5mg/L),总磷浓度值为6.88mg/L(标准限值为0.5mg/L),总氮浓度值为83.6mg/L(标准限值为15mg/L),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废水超标排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聚尚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7624PF9R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云鹏

处罚结果

罚款柒拾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3/11/2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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