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车辆所有人:
近期,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发现我市部分重型车存在擅自拆除、改装或破坏背压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氮氧化物传感器等排放控制装置的问题。现将24辆未完成治理的车辆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车辆所有人或所属企业严格履行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维修机构进行全面维修治理。
请于治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报送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西夏区:0951-5660733邮箱:xxhbfj@163.com;灵武市:0951-4020765邮箱:lwshbj2010@163.com)。
对于逾期未完成治理的车辆,我局将纳入“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预警管理目录。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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