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切实推进银川市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三区两县一市共227家企业2020年度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正向记分制,评价结果从优到劣分别为绿标企业、蓝标企业、黄标企业、红标企业。根据评价结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部门可采取相应奖惩措施。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通告。
附件:银川市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汇总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