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切实推进银川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三区两县一市共198家企业2019年度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从优到劣分为绿标企业、蓝标企业、黄标企业、红标企业),根据评价结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部门可采取相应奖惩措施。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通告。
附件:1.2019年度银川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2.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奖惩措施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