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2024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银川市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落地全区首笔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落槌中西部地区首笔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提前完成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举办第三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成果全民共享的氛围更加浓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一、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4年,我市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其中,优良天数为295天,同比增加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7%。扣除沙尘影响后,PM10PM2.5SO2CONOXO36项监测指标中,除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外,其余5项指标均下降。

水环境质量状况。黄河干流银川段保持类进出,地表水国控、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无劣V类水体;城市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比例100%黄河永宁过渡区达到自治区水环境功能区类目标,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2个区域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稳定达到 IV标准3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 标准;农村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持续保持100%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靶向聚焦,全力攻坚重点任务精耕细作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银川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聚焦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管控,深入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夏季臭氧防治攻坚行动,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减少8天。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71个,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5258.51万平方米,惠及8.7万户群众。对河东机场、贺兰昊阳等10112蒸吨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替代,排查、整治三区散煤集中使用区域12处约1500户,置换清洁煤7.5吨。24家涉有机废气重点排放企业完成一企一策整治,2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完成深度治理。精益求精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五水共治,统筹地上地下、岸上水中、城市乡村,重点实施典农河南环水系段综合治理等项目,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稳定运行,全市17座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开展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整治率达99%完成北郊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对8个水源地环境现状进行评估,对5个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开展水质调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平伏桥四清沟、陈家圈沟等9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开展回头看,严防水体返黑返臭。在灵武东沟开展南阳实践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精准发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用地准入管理57处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及专家评审,将25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完成第二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和质控。建设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28个,完成新增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78%,位列全区第一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累计实施重点项目18个,建设无废医院”“无废商场无废细胞”51个。

坚持补齐短板持续推动问题整改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把整改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21项,整改完成13项,剩余8项按照时序进度加快推进。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3项,提交自治区验收2项,1项正在县级验收中。狠抓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治区党委四防反馈剩余2项问题正在推进,自治区党委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145件,已办结144件,反馈的43项问题,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抓紧整改。全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问题96项,已完成整改95项,1项正在按时序推进中。狠抓自查问题整改。紧盯关键领域,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业园区水生态环境污染源诊断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142个,已完成整改103个,发现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5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4家,外省协助核查1家,整改成效持续深化。

)坚持改革驱动,持续赋能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精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划定环境管控单元76个,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项目立项提供重要依据,确保发展不超载、不越线。深化排污权改革。坚持以证定权、以证定量原则,完成排污权交易88笔,成交总额155.1万元,交易数全区第一。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快推进,在中西部率先实现新建项目VOCs排污权有偿取得,4家企业成功购买VOCs排污权并实现交易。落实排污权抵押贷款6笔,授信金额1.3亿元。深化碳排放权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苏银产业园等5家单位入选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2家,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45家。13家发电行业企业完成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履约任务,总交易量302万吨,交易金额3.05亿元。出台《银川市碳普惠交易规则(试行)》,建立公交绿色出行碳普惠激励机制,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车1078辆。持续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控,能耗强度下降0.6%,经济社会发展含绿量显著提升。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同步开展、无缝衔接的一案双查模式,配套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工作规定(试行)》,每季度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席会议,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提质增效。2024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7件,办结率94%

)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监测能力。提高执法规范化质效。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办案规则和程序,2024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0件,收缴入库罚款692万元。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案卷在生态环境部案卷评查抽查中排名全区第一,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区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持续加强执法练兵,6名执法精兵参加8轮次国家级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现场监督帮扶专项行动,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荣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提高监测智能化质效。加强自动监控运行管理,逐步推进排污单位将仪器动态参数、视频监控设备、电子门禁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不断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效能。实施大气污染来源精细化解析、工业园区移动监测能力建设等项目,完成3个类别15个参数扩项资质认定,通过国家、自治区组织的8个项目能力考核。提高信访办理质效。紧盯群众身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2024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592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4.56%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污染防治成效提升行动。提升蓝天保卫战成效,积极推进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PM2.5防控为主线,紧盯三源治理,强化四尘同治,深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以及与石嘴山、宁东等毗邻地区的联防联控。有计划的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淘汰,加大对40家重点涉气企业的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油气回收及异味治理等项目,加大非煤矿山及新干公路等区域扬尘管控,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碧水保卫战成效,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实施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四三支沟、平二支沟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对已完成整治的277个黄河干流排污口进行验收销号,对黄河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排水沟排查出的351个排污口逐一进行整治,确保黄河干流银川段保持类进出。推动典农河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加快建设具有西北示范的市级水网先导区,系统构建河湖生态健康水网络。提升净土保卫战成效,统筹六废联治,严格优先监管清单地块污染管控,开展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及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渔业养殖尾水治理,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79%。加快推进宁夏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等项目建设。力争灵武市白芨滩成功申报两山基地,建设无废细胞”50个。

开展问题整改成效提升行动根据督察导向,结合已公布典型案例和前期反馈问题,紧盯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全面起底各级各类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强化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整改质效。一体推进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黄河警示片、自治区党委四防、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对未完成及进度缓慢的整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持续加大整改和督办力度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章立制、一抓到底持续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

)开展改革攻坚成效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碳排放权改革,出台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创建示范案例。持续推动全市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推动水泥行业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并组织开展交易。持续推进排污权改革,完善排污权改革政策体系,激发二级市场交易活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扩大交易,指导企业加强排污权抵押贷款。持续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建立案件线索筛查、移送、调查与赔偿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行刑衔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改革的良好工作局面。同时,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核实确定辖区内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边界,为有效利用提供科学支撑。

)开展能力建设成效提升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综合利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错时执法等手段,开展涉气排放企业、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生态环境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及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积极申报区级监测科研项目,开展大气污染溯源、新污染物监测等课题研究,筹建水生态监测实验室,建立水生态监测基础数据库,完善流域水生态监测体系。加强监测系统数字化基础能力建设,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精准依据。持续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细化量化练兵任务,通过执法技能大比武”“以老带新”“传帮带等活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非现场监管执法、污染源在线监测、执法现场调查取证等能力,锻造环保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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