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环规发〔2021〕2号),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银川市 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通知》(银生态发〔2023〕158号)即行废止。
附件:银川市 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