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20247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银川市。

督察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银川市相关网站、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开督察工作的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其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来电来信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督察进驻时间:2024715日至83

受理举报时间:每天8:3018:00

电话号码:0951-7808919

邮政信箱:银川市A064号邮政信箱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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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联系电话:0951-8679809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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