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面向社会征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为全面推进生态强市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现面向社会征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一、征集方向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燃煤污染控制(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及农村清洁取暖项目等)、锅炉综合治理(锅炉淘汰、超低排放改造、低氮改造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炉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末端治理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大气环境监测及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保护区内风险源应急防护等)、流域水污染治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等)、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废弃井封井回填等)、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在产企业土壤预防、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等项目;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废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等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及生态带建设等项目。

(四)其他项目。电力、建材、石化、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回收循环利用以及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等。

二、征集条件

项目需符合征集方向,可行性论证充分、成熟度高,有明确的减少污染物排放、能源替代或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实施地在银川市。符合土地、规划、生态环保等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相关要求。项目申报企业近三年无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征集方式

有意向的企业、单位请于75日前,填写《银川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征集表》,通过来访、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项目申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初审后,按照有关规定推荐至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待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最终审核后,按政策给与资金支持。

电子邮箱: ychbgc@126.com

信函地址: 银川市北京东路119410室,信封左下角请注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字样。

咨询电话:0951-8679813大气生态环境科

0951-8679820(水生态环境科)

0951-8679815土壤生态环境科

0951-8679803(规划财务科)

特此公告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65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联系电话:0951-8679806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22
ICP备案号: 宁ICP备19001116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118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