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责停〔2024〕001号 |
案件名称 | 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噪声超标排放案 |
处罚类别 | 责令停产整治 |
处罚事由 | 因居民投诉噪音扰民,2023年12月13日,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配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对金凤区金丰路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开展噪声监测,《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东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值为82.5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第(六)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710614218C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解巧莉 |
处罚结果 | 决定对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责令停产整治 |
处罚生效期 | 2024/3/19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