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升级到橙色预警(Ⅱ级)的通告
受不利气象条件的持续影响,预计26日至27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28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至重度污染为主,29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2.5)。按照自治区“提前一天,提高一级”要求,根据《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有关规定,决定于12月26日15时起,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黄色预警(Ⅲ级)升级到橙色预警(II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执行黄色(Ⅲ级)响应通告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当避免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中小学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二)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三)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
执行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Ⅱ级响应减排措施,对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确保企业工况正常的前提下,减少20%以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加强交通管制,扩大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范围;执行银川市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Ⅱ级响应减排措施,可采取特定区域内柴油车辆禁行措施。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三)扬尘管控措施
除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
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和矿山开采企业全面停止生产和物料拉运。
四、其他措施
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