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银川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 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各分局、支队、监测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有效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全力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作出银川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完成的第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列入《2023银川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附件1企业有效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土壤污染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隐患,进一步健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档案。

三、排查时间及任务安排

第一阶段(2023415日前),进行排查准备。各分局明确告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关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确定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明确排查范围,制定具体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方案。

第二阶段(2023416-2023430),开展现场排查。各重点监管单位要根据排查方案,以厂区为单位,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土壤污染预防设施设备(硬件)和管理措施(软件)开展全面、系统的污染隐患排查,分析判断是否能有效防止和及时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产原材料、伴生物、排放物、产品等)渗漏、流失、扬散等,并形成隐患排查台账。其中硬件涉及产生、输送、存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和设施设备,包括其建设、配备和运行情况;软件涉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制度、运行台账、检查维修记录等。

第三阶段(202351-2023630),完成隐患整改。根据隐患排查台账,各重点监管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硬件软件两方面的每个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提标改造或者管理整改,最大限度降低土壤污染隐患。鼓励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整改,形成隐患整改台账,对整改工程较大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整改的,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注明整改完成期限。

第四阶段(202371-731),建立排查档案。各分局要指导各企业严格按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编制指南和模版》(附件2)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的整理,并按要求报送排查整治成果。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定期检查与日常维护记录单、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整改台账等内容。各重点监管单位要认真收集整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并长期保存,各分局要对隐患排查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支队将企业排查出的土壤污染隐患作为对企业现场检查的重点,加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土壤污染违法行为,保障土壤生态环境安全。

第五阶段(202381-2023930),开展评估整改依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成效评估结果,督促企业逐一整改,确保问题查摆到位,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四、具体要求

(一)压实责任,紧抓落实成立高晓杰副局长任组长,土壤科、各分局、支队、监测站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组,统筹推进2023年银川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工作办公室设在土壤科,由冯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指导各分局监督企业按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分局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认真对接指导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各阶段工作,并重点监管企业报送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土壤科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复审,对审核不过关的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分局、支队要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主动作为、积极整改,做到整改一个、巩固一个、销号一个监测站配合各分局、支队做好监督性监测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23年银川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2.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编制指南和模版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410

(联系人:冯莹,86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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