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银川市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兴庆分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宁环发〔202346号),将宁夏磐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百川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苏银分公司、宁夏泉水药业有限公司、宁夏宏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家企业确定为银川市2023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见附件)。为扎实开展银川市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宁夏磐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百川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上述5家列入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重点企业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规定,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于2023720日前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202312月底前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并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

二、请兴庆分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及技术导则要求,督促上述5家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审核质量和审核进度。积极鼓励各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将清洁生产审查报告及验收结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加强对列入名单重点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依法予以处罚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在主要媒体上对企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适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记入其信用记录。

市生态环境局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作为重点企业申请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前提条件将实施清洁生产的减污绩效作为核算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3512

联系人:罗璇867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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