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各排污单位:
为加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激励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宁环规发〔2019〕5号)要求,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对纳入2022年度银川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265家企业2022年环境行为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正向记分制,评价结果从优到劣分别为绿标企业、蓝标企业、黄标企业、红标企业。经评定,2022年度银川市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纳入企业265家,除去因全年停产(运)、关闭等原因不参评的14家企业外,参评企业251家,其中绿标企业218家,占比86.85%,蓝标企业32 家,占比12.75%,黄标企业1家,占比0.4%。具体评价结果详见附件1。
请各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责任和义务,接受公众、媒体监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宁环规发〔2019〕5号)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附件:1.银川市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