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5-09-16

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915日,银川市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杨玉龙副市长主持会议,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杨玉龙副市长对下一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的关键举措。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完成了制度要求的赔偿案件办理、资金收缴等规定动作。但也存在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案件启动不充分办理质量参差不齐创新亮点不多问题。

会议强调,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必须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每季度开展案件筛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依法启动赔偿程序,确保有价值的线索“一个不漏“,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协同,每季度组织开展线索筛查工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同时,要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年底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二要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案件筛查、调查取证、磋商谈判等专业能力;建立专家库,为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撑。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鼓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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