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发布时间:2025-07-04

金凤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上持续发力,精准聚焦线索核查、高效推进案件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共筛查案件线索300余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起,其中2起案件已完成专家论证并成功达成赔偿协议,切实破解“环境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一、精准发力:线索核查“一张网”

改变“等案上门”的被动模式,定期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等渠道收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进行分解,逐条筛查核查。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核查深度融入日常执法监管,重点对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头看”和“深挖掘”,系统梳理案件中是否存在导致生态环境损害且需修复或赔偿的情形。重点关注涉及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超标排放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等符合赔偿启动条件的案件,确保有价值的线索“一个不漏”。安排专人及时填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统,建立案件办理台账,实行跟踪管理。

二、规范高效:案件办理“全链条”

对筛查确定的线索,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规定启动调查程序。明确赔偿权利人,确保主体适格。高度重视损害调查与鉴定评估的关键作用,委托自治区生态环境专家库中具有鉴定资质的专家评估鉴定,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范围、程度、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等进行科学、公正、客观的量化评估,为后续磋商或诉讼提供坚实依据。对于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案件,采用简易评估或综合认定方式,与赔偿义务人在较短的时间内就生态环境修复意见达成共识,简化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三、机制护航:改革落地“见真章”

坚持“磋商前置”原则,将磋商作为解决赔偿争议的主要途径。积极组织与赔偿义务人进行沟通协商。宁夏某制造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宁夏某矿业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顺利完成专家论证环节,对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修复方案进行了严谨科学的评估确认,已成功与赔偿义务人达成一致,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避免了司法程序过程耗时、程序繁琐等问题,为后续其他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宝贵经验。赔偿协议或判决生效后,重点监督赔偿义务人落实修复责任。根据损害情况,灵活采用污染清理、生态环境修复、货币赔偿等多种方式,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切实有效的恢复。

下一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将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查的力度和准确度,对符合索赔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拟稿人:马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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