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环境信用建设 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27

2024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持续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环境守法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加强环保信息归集,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一是坚持将“双公示”作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倒逼企业及时整改、打造共建共享信用社会的重要抓手,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双公示”信息归集及报送,确保“双公示”信息及时公开。将已作出的69件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浏览和查询。同时,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实现与其他信用信息关联应用,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共用,通过“失信惩戒”的方式给违法企业戴上“紧箍咒”,增强违法企业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二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开展了2023年度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核确认,银川市共参评企业422家,其中,绿牌企业383家,蓝牌企业35家,黄牌企业4家。评价结果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资委、人民银行等进行通报。

二、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扎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与“双随机”抽查检查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将污染源分为重点源、一般源、特殊源,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污染源725家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3家次。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相衔接。连续两年环境信用评价为绿标的企业,在同时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正面清单准入条件的,可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于纳入清单中的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在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时,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或项目开展非现场检查和巡查,最大程度降低对正面清单内企业经营的影响。2024年1-3季度累计执法144家次,其中非现场执法33家次,占比22.92%。

三、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诚信氛围

注重打造信用文化,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通过微信群、日常执法检查等渠道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诚信建设,持续开展诚信教育,积极倡导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公平交易、以诚待人理念,向企业宣讲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相关机制,鼓励企业主动修复信用,提升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四、强化信用信息场景化应用,提升信用建设成效

突出信用评价正面激励作用,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绿牌企业可享受新建项目需要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时优先调剂使用储备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办理行政许可等9项激励政策。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隆康供热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绿牌,对企业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类项目予以优先支持,上述企业分别获得补助155万元、195万元、65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环保设施提升改造。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修复。严格落实“一处罚一告知”工作制度,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在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提醒其进行信用修复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降低行政处罚的不良影响,目前已有22家单位申请信用修复。(规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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