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宁环发〔2024〕28号)及银川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立工作要求,近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经排查,永宁县县域内银川市南部水源地、银川市征沙水源地和永宁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设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宣传保护功能有所下降,针对每个水源地存在的问题,我局结合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对银川市南部水源地、银川市征沙水源地和永宁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设施进行完善和修整。
此次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共新增交通警示牌13个,界标11个,宣传牌4个,翻修界标13个,交通警示牌6个,对永宁水源地7口备用井及其准保护区合适位置加装围栏,拆除废旧标识牌6个。
该项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降低饮用水水质污染风险,有力保障全县人民饮水安全,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监管力度,保障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