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银生态发[2019]201号)要求,着力解决农村水源地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兴庆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2020年2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会同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就兴庆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进行研究讨论,主要从合理规划布局水源地、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设立保护区标识、开展综合整治、防范环境风险和提升保障水平等6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判。
会上,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就目前各水源地的所属乡镇、名称、地点、供水片区、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特别是针对合理规划布局水源地、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以及建设管理责任主体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吸纳有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方案,经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和农水局主要负责人审签后联合发文至各乡镇、街道。二是要确定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主体,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积极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适应兴庆区水务一体化改革要求,形成良好的建设、管理与运行机制,保障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