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6〕029号 |
案件名称 |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行政处罚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5年12月11日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主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石油制品销售等业务,厂区内建设1座车辆维保服务车间,主要对内部运输车辆、通勤车辆以及员工私人车辆进行维保,维保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废机滤、废铅蓄电池和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建设的2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均未设置导流设施和收集池,其中,废铅蓄电池暂存间地面未做防渗处理,且部分地面破损;废润滑油、废机滤暂存间内,铺设的橡胶垫未完全覆盖地面,该(单位)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此外,少量废机滤与产生的工业垃圾混合堆放在工业垃圾暂存点。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694313174A |
负责人姓名 | 黄永成 |
处罚结果 | 罚款壹拾万元 |
失信严重程序分类 | 一般失信信息 |
处罚生效期 | 2026/3/22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7/3/22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