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6〕028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盛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行政处罚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5年12月16日对宁夏盛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租用宁夏宁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厂房主要从事金属结构制造、销售等经营活动,钢结构项目涉及喷漆工序,产生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工人正在5号生产车间外北侧的空地上从事露天喷漆作业,地面有喷漆痕迹。5号车间与6号车间中间建设了一座可伸缩式喷漆房,配套建设一套废气治理设施,但该喷漆房未打开,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未运行,喷漆房内地面放置已打开的油漆桶若干,桶内有油漆,喷漆房外放置钢构件若干,工人正在进行喷漆作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盛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MA7J6J132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成 |
处罚结果 | 罚款壹拾贰万元 |
失信严重程序分类 | 一般失信信息 |
处罚生效期 | 2026/3/24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7/3/24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