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6〕026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农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畜禽粪污,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粪污溢流行政处罚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5年11月21日对宁夏农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火村的奶牛养殖基地项目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主要从事奶牛养殖,奶牛存栏量约12000头。奶牛场场区南侧的堆粪场虽已硬化,但露天堆放有干湿分离后的干粪和养殖大棚清理出的稀粪,未采取防雨、防溢流、防异味等措施,未及时利用或处置。经过进一步核查,2025年9月、11月2日至9日,该(单位)奶牛养殖大棚内经固液分离后暂存池内的粪污,用罐车拉运至灵武农场,倒入灌溉水渠,与灌溉水混合后用于灵武农场公管地冬季灌溉,但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渗出、防泄漏措施,导致粪污水溢流到田地北侧退水沟后排入灵武西沟。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农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6943201638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伟 |
处罚结果 | 罚款柒万元 |
失信严重程序分类 | 一般失信信息 |
处罚生效期 | 2026/3/17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7/3/17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