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6〕017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伊源达农牧有限公司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行政处罚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5年11月5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结合无人机飞行巡查情况对宁夏伊源达农牧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位于白土岗养殖基地,建设奶牛养殖场项目,目前实际存栏奶牛2200头。奶牛养殖场东南侧建有一座堆粪场,堆粪场向西延伸开挖了一条长约100米,宽约15米,深约5米的池体,该区域未采取防渗措施,堆粪场及池体内堆存深约3米的稀粪。堆粪场北侧空地和1号养殖大棚东侧露天堆存大量的干粪,未落实防渗、防异味等措施,未及时利用和处置。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伊源达农牧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6HN5TXD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强金彪 |
处罚结果 | 罚款陆万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6/2/26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7/2/26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