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工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处设施案 银环罚〔2026〕009号

  发布时间:2026-01-2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2026〕009号

案件名称

宁夏石工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处设施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5年10月26日对宁夏石工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沥青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行业类别为水泥制品制造,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混凝土生产、销售活动,已建设混凝土生产线和沥青混合料生产线。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但配套建设的沥青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沥青烟气未经过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石工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7GBFYL33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邵建伟

处罚结果

罚款壹拾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26/1/26

处罚截止日期

2027/1/26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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