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5〕065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污泥露天堆存厂区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5年4月20日利用无人机对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巡查并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畜禽粪污处理、肥料制造及销售和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及利用等经营项目,接收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富杨食品有限公司和蒙牛乳业(宁夏)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奶渣”,工业固体废物)用于制作辅料,生产绿化营养土和土壤改良剂。该(单位)未按《灵武养殖基地畜牧粪污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全量资源化循环利用经济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贮存污泥,而是将污泥露天堆放在厂区西北侧空地,未采取防流失、防渗漏和防异味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6JTA60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瑞 |
处罚结果 | 罚款叁拾万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5/10/15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6/10/15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