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5〕037号 |
案件名称 | 银川安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查询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数据,初步发现2023年10月16日至2025年3月22日期间,银川安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共计1586辆不同车型的车辆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存在相同的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代码,其中,1344辆车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编码为GHDCB46CFS45000;242辆车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编码为3I1GK64593720853。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单位)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主要从事机动车检测业务,建设两条机动车排放检测线。该(单位)未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等规范要求,未规范开展机动车排气检验,但是出具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并收取检测费。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单位车辆环保尾气检测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论为: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5年3月22日期间,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为GHDCB46CFS45000和3I1GK64593720853的车辆检测记录共有1586条,已检测机动车共计1528辆(其中:有58辆机动车重复检测),环保尾气检测费收入为67560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银川安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MAC5F11F7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丹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 陆万柒仟伍佰陆拾元 2、罚款 壹拾万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5/7/21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6/7/21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