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原煤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案 银环罚〔2025〕036号

  发布时间:2025-07-1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2025〕036号

案件名称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原煤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548日对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根据《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应当建设全封闭储煤场。现场检查时,储煤场堆存约30万吨原煤,未实现封闭存放,储煤场虽建设挡风抑尘墙,但堆煤高度超过挡风抑尘墙,同时,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的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000MA75WJ8D86

法定代表人姓名

蒋学明(负责人)

处罚结果

罚款伍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25/7/16

处罚截止日期

2026/7/16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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