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5〕036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原煤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5年4月8日对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根据《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应当建设全封闭储煤场。现场检查时,储煤场堆存约30万吨原煤,未实现封闭存放,储煤场虽建设挡风抑尘墙,但堆煤高度超过挡风抑尘墙,同时,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的措施。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MA75WJ8D8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蒋学明(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罚款伍万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5/7/16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6/7/16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