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5〕028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时代森淼家具有限公司喷漆作业时未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5年3月14日对宁夏时代森淼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年产30000套办公家具扩建喷漆生产线”项目正在生产,喷漆房正在进行喷漆作业,喷漆过程中产生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废气,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水幕帘+活性炭除味装置+离心抽风机)虽正在运行,但活性炭除味装置中过滤棉数量不足且未填装活性炭,造成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和废气未经有效吸附处理排放外环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时代森淼家具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21MA75W9JUX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宋立新 |
处罚结果 | 罚款陆万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5/6/24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6/6/24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