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晋洋水泵制造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案 银环罚〔2025〕022号

  发布时间:2025-06-1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2025022

案件名称

宁夏晋洋水泵制造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收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移交的《关于加强银川经开区(综配区)企业生态环境监察的函》,投诉反映宁夏晋洋水泵制造有限公司从事露天喷漆作业。执法人员于2025326日对上述问题线索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农用灌溉水质净化器生产销售活动,厂区西侧厂房外有已进行喷漆工序的过滤罐水管、弯管、支架腿等零件,部分零件表面油漆未干,现场发现喷漆用油漆,喷漆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在密闭空间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晋洋水泵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585397639T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俊生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25/6/10

处罚截止日期

2026/6/10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联系电话:0951-8679809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22
ICP备案号: 宁ICP备19001116号-1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118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