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凯智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存物料案 银环罚〔2025〕020号

  发布时间:2025-06-1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2025020

案件名称

宁夏凯智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存物料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5322日利用无人机对金凤建材园区企业物料扬尘防控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宁夏凯智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露天堆放物料,执法人员进一步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沥青生产、加工、销售业务,已建设全封闭式料仓,但废沥青渣和碎石均露天堆放在厂区,未实现密闭储存,同时,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的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凯智晟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DED1P06A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朱秀花

处罚结果

罚款壹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25/6/10

处罚截止日期

2026/6/10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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