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5〕014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盛德百川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露天堆存砂石料、骨料和原料砂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5年3月25日对宁夏盛德百川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等项目,已建设两条混凝土生产线,虽已建设全封闭式原料库,但砂石料、骨料和原料砂均露天堆放在厂区,未实现密闭储存,同时,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的措施。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盛德百川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MA76LQA98J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樊金梦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万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5/5/15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6/5/15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