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医医院废水超标排放案 银环罚〔2025〕013号

  发布时间:2025-05-1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2025〕013号

案件名称

银川市中医医院废水超标排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5221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执法人员联合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总排口废水进行监测,根据《银川市中医医院监测报告》显示结果,总排口废水监测项目中粪大肠菌群数为5.8×105MPN/L(排放浓度限值为5000MPN/L),超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排放限值,总排口废水超标排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市中医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40100454040963Q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智龙

处罚结果

罚款肆拾伍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25/5/15

处罚截止日期

2026/5/15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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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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