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顺源洁净煤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案 银环罚〔2025〕012号

  发布时间:2025-04-0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2025012

案件名称

宁夏隆顺源洁净煤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5123日对宁夏隆顺源洁净煤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租赁宁夏金强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库房主要从事煤炭储运和销售,“清洁煤配送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于20247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隆顺源洁净煤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1100MA76CQ1918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苏海彪

处罚结果

罚款玖仟肆佰伍拾元

处罚生效期

2025/4/7

处罚截止日期

2026/4/7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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