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荣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案 银环气罚〔2025〕003号

  发布时间:2025-01-2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气罚〔2025〕003号

案件名称

宁夏荣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案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41127日通过查询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数据,发现20241月至9月期间,宁夏荣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共计786辆不同车型的车辆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均存在相同的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代码,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编码均为23067LMNOP8345TU。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单位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主要从事机动车检测业务,建设两条机动车排放检测线。该单位安装并使用OBD作弊器屏蔽被检测车辆的故障代码,使被检测车辆通过OBD检查,最终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还为被检测车辆出具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并收取检测费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荣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22MA772P865N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光荣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 伍万玖仟贰佰玖拾伍元 2、罚款 壹拾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25/1/26

处罚截止日期

2026/1/26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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