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气罚〔2024〕036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银衡发彩板钢构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4年9月2日对宁夏银衡发彩板钢构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属于排污登记管理单位,主要从事钢结构加工,《宁夏银衡发彩板钢构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钢结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进行焊接作业,工人未将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拖到相应焊接点位,焊烟净化装置未开启使用,废气无组织排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银衡发彩板钢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21064763867K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韩金国 |
处罚结果 | 罚款伍万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4/12/31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5/12/31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