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4〕034号 |
案件名称 | 丁艳编制文件存在质量问题案 |
处罚类别 | 通报批评 |
处罚事由 |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移交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的线索函,我局于2024年7月15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发现丁艳作为编制主持人编制的《银川永宁多美涂料装饰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装饰涂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本项目现有工程建筑胶水生产线以30%浓氯化氢为原料,具有较强的挥发性,现有工程污染物管控遗漏盐酸雾,本项目未提出相应“以新带老”措施,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丁艳 |
身份证件号码 | |
处罚结果 | 通报批评 |
处罚生效期 | 2024/10/14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