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4〕030号 |
案件名称 | 马东编制文件存在质量问题案 |
处罚类别 | 通报批评 |
处罚事由 |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移交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的线索函,我局于2024年8月21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马东作为编制主持人为宁夏秦晟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4000吨生物骨胶扩建及800吨蛋白胨产业链延伸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本项目依托原有项目煅烧炉生产,项目实施后骨渣煅烧量由5000t/a增加至7000t/a,风机风量由4000m3/h增加至20000m3/h,项目实施前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增加(如颗粒物排放浓度从8.6mg/m3增加至12.04mg/m3),污染物源强核算结果错误。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马东 |
身份证件号码 | |
处罚结果 | 通报批评 |
处罚生效期 | 2024/10/12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