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4〕026号 |
案件名称 |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建设的“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已擅自投入使用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4年7月5日对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建设的“贺兰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于2020年9月3日取得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贺兰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贺审服(批)发〔2020〕96号,要求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查,“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已擅自投入使用。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0122MB1914859B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仇国磊(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拾万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4/9/20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