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振鑫热力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案 银环气罚字〔2024〕015号

  发布时间:2024-05-1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气罚字〔2024015

案件名称

宁夏振鑫热力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31227日,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宁夏振鑫热力有限公司(原银川市西夏区兴隆盛供热有限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型号为SZL-14MW的锅炉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颗粒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50mg/m3(标准限值30mg/m3),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限值,废气超标排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振鑫热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CT6YDX3A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新金

处罚结果

罚款伍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4/5/16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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