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钢结构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案 银环罚字〔2024〕007号

  发布时间:2024-04-0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字〔2024007

案件名称

宁夏华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钢结构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414日对宁夏华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等,“年加工8000吨钢结构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于202312月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华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21MAC74F7TX6

法定代表人姓名

马云

处罚结果

罚款肆仟捌佰壹拾玖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4/4/8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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