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气罚字〔2024〕011号 |
案件名称 | 银川市兴庆区荣凯源清洁煤配送中心露天堆放煤粉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4年1月11日利用无人机对银川市兴庆区荣凯源清洁煤配送中心进行巡查,发现该单位院内几处区域露天堆放物料,执法人员进一步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煤炭及制品销售,虽已建设全封闭式储煤库,但在厂区北侧院内、东侧、西北角均露天堆放干燥煤粉,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的措施。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银川市兴庆区荣凯源清洁煤配送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640103MA76CBPXXE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肖红艳(经营者) |
处罚结果 | 罚款壹万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4/3/19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