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上陵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案 银环气罚字〔2024〕006号

  发布时间:2024-02-2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气罚字〔2024006

案件名称

宁夏银川上陵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31215日对宁夏银川上陵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经营汽车销售、装璜及机动车维修服务活动,已建设2座汽车维修专用喷烤漆房。现场检查时,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机动车维修服务,但是未使用专用喷烤漆房,而在专用喷烤漆房对面的房间内从事烤漆活动,该房间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烤漆气味较重。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银川上陵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763209478W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东山

处罚结果

罚款叁仟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4/2/27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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