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字〔2024〕005号 |
案件名称 | 银川乳香供热有限公司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3年11月14日对银川乳香供热有限公司运行维护的南梁供热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属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运行维护的南梁农场供热站锅炉于2023年11月1日启炉运行。现场检查时,锅炉正常运行,已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但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 |
处罚依据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银川乳香供热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054606489A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东玲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万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4/2/23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