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超标排放案 银环噪罚字〔2024〕001号

  发布时间:2024-02-0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噪罚字〔2024001

案件名称

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超标排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因居民投诉噪音扰民,20231213日,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配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对金凤区金丰路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开展噪声监测,《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东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值为82.5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3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710614218C

法定代表人姓名

解巧莉

处罚结果

罚款捌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4/2/6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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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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