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噪罚字〔2024〕001号 |
案件名称 | 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超标排放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因居民投诉噪音扰民,2023年12月13日,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配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对金凤区金丰路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开展噪声监测,《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东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值为82.5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银川林茂玻璃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710614218C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解巧莉 |
处罚结果 | 罚款捌万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4/2/6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