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字〔2023〕041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农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擅自投入运营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3年8月16日对宁夏农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白土岗第二奶牛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于2021年1月29日取得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农垦贺兰山奶业有限公司白土岗第二奶牛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灵审服函〔2021〕9号),要求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经查,该项目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已擅自投入运营。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农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6943201638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段鑫磊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拾万元整 |
处罚生效期 | 2023/11/28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