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厂区堆存的煤矸石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案 银环气罚字〔2023〕016号

  发布时间:2023-11-1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气罚字〔2023016

案件名称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厂区堆存的煤矸石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3919日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生产,在厂区西北角和煤泥棚东侧堆存的煤矸石,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银星二号煤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000MA76EX28XM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广波(负责人)

处罚结果

罚款伍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3/11/13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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