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案 银环气罚字〔2023〕014号

  发布时间:2023-09-2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气罚字〔2023014

案件名称

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355日,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产旺街76号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报告》(银生态监测大气执法[2023]014号显示,(123)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排放口(编号DA002)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10mg/m3(标准限值60mg/m3),超过《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排放浓度限值,废气超标排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76GUE892

法定代表人姓名

ZHOU SHENGZE

处罚结果

罚款壹拾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3/9/27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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