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长宏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案 银环罚字〔2023〕019号

  发布时间:2023-08-1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环罚字〔2023019

案件名称

宁夏长宏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我局于2023526日对宁夏长宏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奶牛养殖,存栏3530余头。该单位污水处理站气浮机故障,工作人员将气浮机内养殖污水通过一辆军绿色洒水车拉运至场区外东北方向约一公里处自然沟坡底部倾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长宏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81MA76HQ9P0M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军

处罚结果

罚款壹拾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3/8/18

处罚机关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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